关键词:取消晚婚假
20天晚婚假奖励没了
二孩爸爸不会亏
158天的生育假对女方来说是惊喜,不过新规却让一些男士觉得“亏了”。
记者注意到,取消晚婚假延长20天的奖励规定,意味着男女同时不再享受这额外假期。按照原规定,四川给予(晚育)男方护理假15天,虽然《条例》明确男方护理假为20天,但算笔总账,男方可休的假,整体还是“缩水”了15天。
话虽如此,也有人觉得“赚到”了。成都市民钟先生快要当二孩爸爸了,“根据新规我可以休20天护理假。”比起一年前以“双独夫妻”身份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男同事,他的高兴写在脸上,“同事当时就没有护理假。”
关键词:社会抚养费
《条例》规定两种情况仍将征收社会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新规全面放开二孩,但沈骥在说明中强调,这是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并非放任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依然保留。
《条例》对这项规定作出修改,将征收对象缩减为两种: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计征标准方面,原来是对生育双方合计按计征基数6-8倍征收,现在对生育双方各自按3倍征收。
具体的一项规定是:“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另外,《条例》在简化再生育审批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修改,生育一孩和二孩由家庭自主决定,不再审批,只需进行生育登记。
省卫计委答疑/
“哺乳假”规定保留新妈妈母乳喂养,最多有188天假期
“我生第一个宝宝时,因为纯母乳喂养,在晚育假延长30天的基础上,还额外休了一个月产假,那今后生育假延长60天,这个‘哺乳假’还有吗?”市民罗女士对此有疑问。
记者了解到,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今后还会延续此规定吗?1月22日下午,在省卫计委召开的四川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新闻通气会上,省卫计委副主任欧力生就此答复华西都市报记者,称这个规定依然适用。这意味着,四川新晋妈妈最长可享受188天的生育假,即《条例》规定的158天再加纯母乳喂养增加的一个月(以30天计算)。
另据了解,现行法规、政策中,针对难产(剖腹产)、生育多胞胎等因素,都规定了一定的假期,也就是说,女方生娃娃能休假的实际天数,可能比158天还要多。
专家观点/
延长生育假有利于母婴身心健康
“在保持与原条例生育假奖励天数大体相当的情况下,考虑到因为删除晚婚晚育奖励后减少了50天假,新规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早在1月11日省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现场,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做了上述解释,“这样规定较原条例增加了女方假期10天。”他表示,全国各地对延长生育假奖励的规定,都遵循“只增不减”的原则。
该负责人说,四川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的天数居全国前列,这与四川过去对晚育假延长30天、晚婚假延长20天的规定有关,“原来的规定在全国都排在前列。”
对“只增不减”的原则,左卫民、杨成钢等人一致赞同,认为延长生育假有利于母婴的身心健康、婴儿的早期发育和人口素质、劳动力素质的提高,这是应该着重和优先于对女性用工不利因素考虑的。参与修正《条例》专家论证会议的西南财经大学人口所教授王学义等人认为,基于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逐步下降的背景,生育假长至半年左右是可以实现的,与用工单位的半年的调度周期也是协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