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业的就业方向:
1.在县级以上政府的民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
2.从事乡镇民政办公室管理工作;
3.从事城镇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
4.从事县(或市)以上民政部门以及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5.从事婚姻服务中介机构、收养登记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6.从事婚姻管理、收养登记管理、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7.从事地名管理、社团管理工作;
8.从事殡葬管理、收容遣送管理等工作。
毕业生可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协理员,办公室主任、行政主管、协调层或决策层高级助理,中外大中型企业前台秘书、行政主管、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毕业生适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检查等管理部门从事政策和法规研究及实际工作,学校、科研部门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职能发展
从行政管理过程来看,它主要有四项基本职能。
计划。包括制定计划、下达指示、作出决议、进行安排等。
组织。把已经确定的计划和决策付诸实施。组织活动还包括对机构的设置、调整和有效运用,对人员的选拔调配、培训和考核。
协调。通过政策、法令和各种具体措施,不断改善和调整组织之间、人员之间、活动之间的各种关系。使各项工作分工明确、配合密切、步调一致,以共同实现预定目标。
控制。即监督、检查的职能。可以通过统计资料和实时信息的分析,如人事、组织、财务等情况进行控制。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政策分析等科学方法;
3.具有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的特别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行政学的理论前沿以及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策划、组织、执行的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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