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10月8日进公司,并签订有合同,前段时间本人因与公司产生矛盾,被公司单方面书面通告降职,然后又开出薪资调整通知单要求降薪,本人已在通知单上明确表达了反对意见,但今天拿到工资条后发现工资还是被降了。对此我想到申请劳动仲裁。但有以下问题需要各位专家指点:
1、现阶段我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赔偿吗?(亦或只能要求公司恢复职位和薪水)
2、如果能解除劳动关系,那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三个半月的赔偿金吗(包括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我的工作年限刚超两年没几天。
3、近期公司已没有安排我具体的工作(目的是想逼我主动离职,这样它就可以免于赔偿了),到仲裁的时候公司可不可以认为我没有完成工作而对我产生不利?
XX律师:
1 你要有证据证明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2 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你当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计算,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范文)
申请人:张三,男,生于1968年10月6日,系襄樊市XX公司职工,住襄樊市襄城区XX路XX号,电话:
被申请人:襄樊市XX公司(要求写全称,不可错一字)。
住所地:襄樊市襄城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系被申请人董事长(厂长,经理等)。
邮政编码:X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撤销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的工资xxxx元。
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事实和理由:
我从2005年3月到商场上班,公司没给我们任何福利。直到07年12月才重新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从08年开始办理社会保险。可直到现在都没有办理,我只好交了辞呈,理由是未依法办理社保,可是人事部不接受辞呈说我的理由不对。我只好告诉他们我8月1号就不去上班。事实上他们也作好了工作安排。我不知我现在怎样做了
此致!
襄樊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三(签名)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