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激发了发展活力动力。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不失时机地推出改革开放举措,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更为广阔。
各项改革大力度推进。着力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衔接国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81项,自行取消下放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106项,取消行政监管类审批事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由1267项减少到687项。制定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省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稳步推进,调整理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行政管理体制,组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增8个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获批。“三级平台”服务框架基本建立,“两个代办”制度逐步推开。11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县机关标准化管理全面实施。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全省新增市场主体62.2万户、增长40.65%。财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实行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扩大“营改增”行业试点范围,河北沿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注册成立。深化农村综合改革,164个县市区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土地流转面积1783.3万亩。国务院确定我省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省。
启动衡水市和威县综合配套改革试点。26家省属国有二三级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重组河北航空公司,45家国有企业启动厂办大集体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达到67%。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
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成功在捷克、波兰等国举办系列招商活动,促成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在唐山举办。廊坊“5·18”经洽会签约项目59个,中捷产业园等国别工业园利用外资异军突起,全省实际利用外资70亿美元,增长5%。对外投资大幅增长,全省对外直接投资15.5亿美元、增长31%。加快园区规范整合,省级以上开发区达到210家。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石家庄综合保税区获国家批准,京津冀区域通关一体化正式启动。
(六)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优先增加民生投入,优先安排民生项目,全省用于民生支出3678.9亿元、占全部财政支出的79.3%,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完善鼓励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重点保障困难群体就业,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整合各类资金360亿元,推进扶贫攻坚,崇礼等1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脱贫出列,100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完善鼓励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重点保障困难群体就业,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整合各类资金360亿元,推进扶贫攻坚,崇礼等1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脱贫出列,100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分别增长11.6%和9.9%,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197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农村年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5022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3411元,机构养老床位新增3万张,向13.4万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保障性住房开工20万套、竣工2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3万户。解决了60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以上。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投入42.2亿元改造农村薄弱学校10723所,46.1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开展中职与高职、普通本科分段培养试点,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新增6所省部共建高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部完成。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单独二孩”政策启动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省博物馆新馆建成开馆,组建河北博物院。11部精品力作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文化产业“三个十”工程成效显著。正定古城、泥河湾遗址等保护工作加快推进。圆满举办第十四届省运会、第八届残运会暨第四届特奥会,石家庄永昌足球队“冲超”成功,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
社会治理方式不断创新。完善信访和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活动,努力让人民吃得放心、用得安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油气管网等高危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平安稳定和谐的局面进一步巩固。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中办回访调研组和国办督查组整改意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国防动员、民族宗教、新闻广电出版、外事侨务、人民防空、史志档案、气象地震、地理信息、援藏援疆、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工作都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