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而来的对“执法不作为”问责也是攻坚点。“不作为”其实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发现污染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环保部门的责任官员将面临“引咎辞职”的严厉追责。再者是不敢作为,环保官员作为地方职能部门,如果受到地方主官或者上级部门的影响而不敢作为的,也应该倒追上级领导的责任。
有了强有力的法律,有了强力治理污染的领导集体,有了治理污染的社会共识,新环保法给环保执法带了来契机,一如媒体所言,之前的法律还不完善、执法手段不足、领导不重视等等“借口”也没有了,中国的环保到了形成拐点的时候。环保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发展方式问题,治污必然会带来短期内经济的阵痛;同时,环保攻坚也是一个中长期的过程,我们应该给相关部门以时间。(综合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中新网中国网新京报广州日报等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