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政府建设
我们要持续不断、加大力度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学习型政府,特别是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履行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梳理政府权力事项,省级政府部门要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工作,探索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县政府部门也要加快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再取消、调整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大幅减少前置审批,整治“红顶中介”,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机制。制定实施政府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推动政府建设系统化、规范化、法治化。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科学编制好“十三五”规划。
(二)严格依法行政。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围绕“六大发展”做好政府立法工作。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三)强化权力监督。实施“六权治本”,规范权力运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重视社会和舆论监督,形成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快推进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四)坚决惩治腐败。认真贯彻落实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的各项部署,严格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规定,深刻汲取我省发生严重腐败问题的惨痛教训,从严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围绕煤焦、土地、交通、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围绕教育、医疗、环保、社保、涉农等社会民生领域,围绕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