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要深入实施“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强化生态建设。加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坚守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加大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低效林改造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公益林管护。抓好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综合治理石漠化和水土流失,大力开展城乡绿化和义务植树,完成营造林600万亩。
强化环境保护。加强重点湖泊、河流水污染防治,推进滇池、洱海、抚仙湖等高原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农业面源、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开展重点工业州市、重点污染行业专项治理,加强昆明、昭通、曲靖、玉溪4市及重点县城大气污染防治,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逐步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查处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的行为。
强化节能减排。坚决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严格新建项目能耗达标管理,强化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低碳试点省建设,抓好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严格落实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责任目标。
(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是全面做好政府工作的保障。要全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制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和落实好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建立常态化的监管制度,推动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体系,加大政府新型智库建设力度,推动各级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发挥参事、文史馆员作用,加强政府协商,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切实推进决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清理压缩省级行政执法队伍,充实基层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建立争议协调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统一的信息平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着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审计工作,形成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合力。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在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问责制度和程序。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推进社会治理方式法治化。
加快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加强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宗旨,牢记“三严三实”,认真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严守“八项规定”,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提高执行力和行政效率。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效能监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今年是认真谋划“十三五”规划关键的一年,编制好“十三五”规划事关未来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我们要统筹协调,搞好衔接,加强对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的研究,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理念和科学的方法,编制好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提高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性。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深感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同志为,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抓住机遇,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