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大力培育海洋优势产业,促进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强渔港建设,加快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建设一批远洋渔业生产,冷藏和精深加工基地。推进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国家海洋局平潭海岛研究中心建设,提升海洋科技支撑能力。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推动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支持以企业为主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等创新项目,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合理配置科技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公共科技活动,加快建设提升工程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发挥“6·18”虚拟研究院等平台作用,完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有效促进技术成果对接和产业化。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深化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完善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实施专利运用行动计划,推进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福建分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三)加强特色现代农业建设
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规模化粮食生产者扶持力度。继续抓好粮食产能区和150个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建设,加大超级稻、再生稻推广力度。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抛荒山垅田复垦改造。加快大型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支持规模化粮油生产流通企业发展,搞好粮食产销衔接。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扶持农产品转化加工,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特色高优农业,引导园艺、畜牧、水产、林竹等向全产业链拓展,建设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中区。出台差别化扶持政策,支持山区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提升“一区两园”建设水平,扶持一批投资上千万元的设施农业项目和上千亩的设施果蔬基地。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一批示范项目。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场建设,支持“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大力实施种业创新和产业化工程,加强闽台种苗业合作,培育10家省级以上“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以股份合作、托管、信托等多种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扶持发展家庭农场,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经营性服务组织,完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发展“三农”融资担保服务,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更大进展
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再取消和下放一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优化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加快公布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三证合一”,实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加快资源配置市场化。稳步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加强流转、抵押等方面机制建设。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林权联户证分发到户和流转,探索建立林木收储中心。深化港口管理体制改革,集中力量打造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实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启动实施省直部门信息中心、数据中心的整合。
深化财税和企业改革。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逐步减少财政对企业直接补助,通过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按照国家部署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加快发展民营经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社会事业、特许经营等领域,继续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提高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推进社会事业综合改革。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鼓励组建医疗联合体,推动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全省医疗机构新增床位8400张以上。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设区市统筹,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标准提高到40元。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支持建设医疗园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职教集团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
(五)深化全方位开放合作
加快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坚持区内率先突破、区外积极跟进,强化试验功能。以制度创新,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投资贸易管理体制,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放宽投资准入,构建对外投资促进体系。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突出对台特色,推动货物、服务和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建设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
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突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推进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力争突破一批带动力强的合作项目。办好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等活动。进一步做好华侨特别是新生代华侨工作,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主线提升外事贡献率。拓展“双延伸”政策范围,提高闽港闽澳联合招商、开拓市场和服务业合作成效。
优化通关环境促进对外贸易。建设福建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实施全省统一的“单一窗口”,推进两关两检通关一体化,让通关更便利、更快捷、更便宜。完善促进外贸发展政策,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动重点出口基地转型升级,增创出口新优势。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资源进口,加快做大江阴整车进口基地。积极引进出口型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形成投资贸易相促进的新格局。
创新机制有效利用外资。推进外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制试点,完善外资项目“四个一”工作机制和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提升“9·8”投洽会投资促进服务功能,加大对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和细分市场领先企业的引资力度。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服,引导国际产业资本、投资基金参与我省企业并购重组。
(六)扎实推进以中小城市和城镇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无门槛居住证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支持开发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推动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建设用地增加规模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实施“百万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培训工程”,提升进城人员就业创业能力。
优化城镇化规划布局。推进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推行“多规合一”,加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编制,强化规划执行力。推进福州省会城市建设,加大厦漳泉同城化协调推进力度。更加注重中小城市和城镇发展,深化新型城镇化试点,抓好46个小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