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个性发展和成
长成才提供条件,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籍学生具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转专业规模控制为:
转出人数不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5%,转入人数不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10%,转入国际商学院的人数不受此比例限制,具体视当年办学情况确定。
第三条转专业在高考招收类别相同的专业和学生间进行;按艺
术类招生并加试相同科目的艺术类专业间可以互转(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条 在招生计划中已经明确不实行转专业的相关专业学生不适用本办法。
二 转专业资格
第五条在校本科生转专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修完所在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全部课程的一年级学生(转入国际商学院的学生在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
2.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3.无违纪记录;
4.无欠费记录。
第六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1.由生源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的;
2.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互转的;
3.专升本、中职升本、中师升本等特殊招生类别跨类转的;
4.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
5.国际商学院学生转向其他学院的;
6.招生时确定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单独招生的学生;
7.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8.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 转专业程序
第七条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须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学生转专
业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按学生应修全部课程期末考核总成绩排序(成绩按百分制核算,其中“优”记90分、“良”记80分、“中”记70分、“及格”记60分),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在排名前l0%范围内确定推荐名单报教务处(申请转入国际商学院的学生不受排名限制)。转专业志愿只可申请一个。
第八条经教务处审核符合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通过学校及申请转入学院指定的程序考核。考核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着重考核学生转入专业的基础及特长表现,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在春季学期进行。
四 接收程序
第九条 接收依据为学生的考核成绩名次在转入专业招生规模范围内。接收顺序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接收。
第十条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的考核成绩进行复核审定,并将名单提交学校,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后,将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公示后无异议,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学生凭转专业通知书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 学分记载及学籍管理
第十二条转专业后学分按下列规定计算:
1.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
2.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必修课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以补修;其它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无关的课程,可计算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第十三条转专业后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专业,原则上按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收缴按照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执行。
学院 | 本科专业 |
辽宁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 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图书馆学、电子商务、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辽宁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 法学 |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教育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 |
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新闻学、广告学 |
辽宁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 英语(师范)、国际商务、翻译、日语(师范)、日语、俄语、法语 |
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 历史学(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旅游管理 |
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 |
辽宁师范大学数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数学、会计学 |
辽宁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 物理学(师范)、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
辽宁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师范)、应用化学、药物化学 |
辽宁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环境科学 |
辽宁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 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学、水文水资源工程 |
辽宁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教育技术学(师范)、数字媒体艺术 |
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辽宁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环境科学 |
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 |
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 国际商务、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
辽宁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 汉语言 |
辽宁师范大学影视艺术学院 | 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
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 心理学(师范)、应用心理学 (师范) |
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教育学、心理学、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法学
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英语、俄语、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画
国家特色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省级示范专业:生物技术 、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省级(优势)特色专业:心理学、教育学、生物科学、体育人文社会科学、历史学(师范)、地理科学、电子商务
省重点建设专业:生物技术 、体育人文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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