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考得好不如报得好,高考志愿填报是人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机遇,可能决定了你的职业和前途。以下是关于辽宁高考填报志愿指南及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年辽宁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暂未公布,以下是2022年辽宁高考志愿填报指南,供2023年考生参考。
1、阅读招生计划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有些高校对填报志愿的要求以及一些有特殊规定的院校和专业进行了提示,考生一定要全部阅读。
2、拟定志愿草表
建议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先将选报的志愿填写到志愿草表上,再按志愿草表上的内容上网填报,可以减少在网上反复修改的次数,减少出错的可能性。
3、登录指定网页
登录省招办指定网页,打开浏览器,输入网报网址,如果网络管理员已经将网报地址设置为浏览器的主页,打开浏览器就可以啦。
4、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名是考生准考证上的14位报名号数字,第一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要输入初始密码,初始密码是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再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5、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
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阅读考生须知。首次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时,计算机屏幕上会出现修改密码、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及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的界面。考生必须按要求修改初始密码并填写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考生应仔细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了解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以后再执行“修改”操作。考生只有正确完成本界面操作后方可进入系统进行其它操作。
6、选择批次填报志愿
先在网页上点击“填报志愿”按钮,选择要填报的批次进入填报页面,例如,你要填报第一批本科志愿,就点击“第一批本科”,进入第一批本科志愿栏,按志愿草表上的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填到一本志愿栏内。填完一本志愿后,如果你还要填报二本志愿,就点击“第二批本科”,进入第二批本科志愿栏填二本志愿。不同批次不同序号的院校志愿和不同序号的专业志愿要填到对应的志愿栏,每个志愿要与志愿栏一一对应,千万不要错栏错位。
7、检查核对
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输入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你填的代号转换成相对应的院校和专业,屏幕上会显示你填报的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这时候,要阅读屏幕上的提示信息,仔细核实显示的学校和专业是不是你想要填报的,如果不是,或出现红色字体显示的“无效院校”或“无效专业”就说明填错了代号,一定要按正确的代号更正,要不然就张冠李戴了。如果要修改或补填志愿,可以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到填报界面进行修改或补填。
8、保存志愿信息
检查志愿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只有点击了“保存”按钮,填报的志愿信息才会储存到网报系统中;不点击的话,志愿信息就保存不了,等于没有填报志愿。每一个批次的志愿填好后,都要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这个批次的志愿信息。
9、查询志愿,退出系统
把需要填报的各批次志愿全部填报完毕后,点击“查询志愿”按钮,可以全面查看各批次志愿填报情况,检查所填批次、院校、专业志愿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无效院校志愿或无效专业志愿。如果没有问题了,点击“安全退出”按钮,退出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关闭填报志愿的浏览器页面。
10、修改志愿
考生可在截止时间之前随时登录系统使用“填报志愿”与“查询志愿”功能。特别提醒考生的是,修改志愿后一定要点击“保存”,否则修改无效,多次修改志愿以考生最后一次保存为准。修改密码与联系方式:考生可在截止时间之前随时登录系统使用“修改密码”及“修改个人信息”功能进行修改。
一、批次志愿设置
我省高考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
招生录取工作分科类按照批次设置顺序进行。艺术类本科一批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之前录取,艺术类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在普通类相应批次之前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在普通类相应批次之前录取。
(一)批次设置
1.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
军队、公安、航海类等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次招生。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将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符合条件、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院校填报在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2.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
3.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
(二)院校及专业志愿设置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本科一批设7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艺术类本科一批设1个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分为两个阶段录取,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和本科院校的其它艺术类专业,在本科二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美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其它艺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各批次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3.体育类专业招生:本科一批设2个有序志愿;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设5个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三)“征集志愿”设置
我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除本科一批外的其他录取批次(阶段),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在有关科类、批次的相应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lnzsks.com/)。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征集志愿”设置如下: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两次“征集志愿”的每个批次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艺术类:
本科二批两个阶段和高职(专科)批两个阶段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设批次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设批次服从志愿。
(四)单设志愿栏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
1.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只设1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只有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核合格考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核合格考生,才能选报自主招生志愿。
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一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2.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以下简称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单设志愿栏。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一批第一阶段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二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进行一次或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3.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单设志愿栏。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之后、高职(专科)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五)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考生要根据各科类各批次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有些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志愿、体育类本科一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2. 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自主招生志愿、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一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二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含“征集志愿”)、普通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和体育类本科二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已报考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普通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二批 “征集志愿”其中之一。
5.普通类本科二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6.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只招收第一院校志愿考生且不安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7.为保证有关考生权益,经商华中师范大学,该校免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内。
(六)志愿关联性事项
1.考生填报自主选拔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及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志愿时,须先将本人所要填报的自主选拔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及免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院校对应填报在普通类本科一批平行志愿的A志愿栏内,只要求院校代号相同,专业代码不限制,在本科一批院校专业计划中选择填报即可。
2.选报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水平运动队、免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必须是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和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已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考生。
3.艺术类考生应根据招生高校有关专业考试合格要求等条件填报相应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填报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涵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须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
4.已经填报了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有关志愿、经审核符合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5.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考生报考资格根据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审定的辽宁省本年度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审核。
6.根据辽宁警察学院分市计划招生有关要求,该校按照考生户籍地分市进行投档录取,请考生根据本人户籍所在地和分市计划情况填报该校志愿。
二、录取有关规定
省招考委综合考虑我省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成绩等情况划定各类、各批次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含武警)院校招生、公安院校招生,除有特殊说明外,均只招男生,且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招考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其中,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
普通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普通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实行有序志愿的批次,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招考办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批次,定向就业招生采用单设志愿、单独投档的办法;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采取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已投档考生被退档的主要原因有:文化课总成绩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考生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又未报专业服从志愿,等等。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所报院校志愿,考生档案只能投到最先达到投档要求的一所高校。考生如果被退档,在当前录取阶段将不再有投档机会。特别提醒考生,认真、慎重填报自己每个部分的高考志愿(包括专业服从志愿)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避免因志愿填报失误造成遗憾。
辽宁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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