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须知
2015级新同学:
祝贺你考入大连海洋大学!为帮助你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入学报到
1.报到时间:8月28日(学校建议新生不要提前来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请假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假期不得超过一周。无故逾期不报到者,一律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报到地点:大连海洋大学渤海校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
3.报到时须携带的证件:学生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可凭临时身份证/户口薄/当地户籍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明,三者具一即可)、大连海洋大学录取通知书。
二、关于党、团组织关系转递
党、团员要自带地市、县级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团员证)。党组织关系在大连市外的,名头填写: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去向处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党组织关系在大连市内的,名头与去向处填写:中共大连海洋大学党委组织人事部。团员组织关系户头填写:共青团大连海洋大学委员会。
三、关于户口迁移
1.根据有关政策,被我校录取的辽宁省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凭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属大连市区生源(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的农业户口新生,本人要求“农转非”的,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农转非”手续。
2.外省新生入学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新生确实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则应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认真核对好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上的项目(注意身份证号码要与户口迁移证上的号码相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保持一致)。外省新生迁移至我校的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公安户籍部门专用章。户口迁移地址为: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四、关于新生档案转递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毕业高中领取个人档案,密封好,切勿拆封、遗失,到校报到后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收取;部分省、市、自治区由招办或高中统一邮寄的,请按以下地址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收件单位:大连海洋大学招生就业处收件人:招生与学籍管理科;邮编:116023;联系电话:0411-84763157)
五、关于新生入校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文化课(数学、外语)等方面的复查,其中文化课(数学、外语)的复查成绩将作为高等数学、大学外语课程分级教学分班及相关专业“蓝色英才班”学生选拔的依据。经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六、关于建行龙卡储蓄卡的使用说明
为保证新生安全、方便、及时的交费以及顺利、快捷的办理入学手续,请务必于8月14日以前,将学费、住宿费、体检费和教材预收费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建行龙卡(储蓄卡)。并请至少多存1元(储蓄卡最低余额1元),多存部分为个人存款。学校通过银行卡划款方式收取以上四项费用。到校报到时,由学生所在学院直接发放交费收据,不必再办理学费、住宿费、体检费和教材预收费的交费手续。
新生收到建行龙卡(储蓄卡)时会同时收到一封机密要件,将其沿虚线撕开后获得该龙卡(储蓄卡)的初始密码,请新生妥善保管储蓄卡,不要外泄密码。储蓄卡和身份证要分别保管,以防存款被盗。新生应先修改初始密码后存款,大连地区可在建行ATM机上修改密码;大连以外地区可在当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修改密码业务。本卡用于大学期间交费,毕业之前应保证该卡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411-84762676。
沈阳药科大学转专业政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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