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及招生专业目录(文科 理科)
高考志愿选择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考生后半生的生活方向和轨迹,很多考生因为高考填志愿时没有足够重视,要么浪费了不少分数;要么学了不喜欢的专业,在大学里感觉“痛不欲生”。
俗话说“七分考,三分报”,正是说明志愿填报的重要性。那么如何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选大学应主要考虑哪些指标?其中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大学招生计划人数和招生专业。今日高考升学网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大连民族大学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大连民族大学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知识。
注:大连民族大学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人数截至发稿前官方暂未公布,所以小编先整理了2018年大连民族大学的招生计划专业的信息。考生务必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本文只作参考!
专业名称 | 计划类型 | 层次 | 科类 | 计划数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非定向 | 本科 | 理工 | 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非定向 | 本科 | 理工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非定向 | 本科 | 理工 | 2 |
电子信息工程 | 非定向 | 本科 | 理工 | 3 |
自动化 | 非定向 | 本科 | 理工 | 3 |
通信工程 | 非定向 | 本科 | 理工 | 3 |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大学(Dalian Minzu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国家民委。
4.学校地址:
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金石滩校区:大连金石滩旅游度假区金石路31号
二、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
1.31个省(区、市)招生计划为4752人,其中本科生438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372人。
2.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具体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精神,以“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为指导思想,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及少数民族考生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就业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4.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核定数预留不超过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以及末位同分极端现象等问题。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师五家渠市订单定向招生计划和第八师石河子市订单定向招生计划,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考生;贵州省铜仁市订单定向招生计划,面向贵州省招收考生。具体要求以当地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为准。被录取的订单定向考生,必须在入学时与学校、当地相应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未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订单定向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转学,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毕业时由当地负责就业安置。
6.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录取原则
1. 学校普通本科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族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65%。
2. 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
3.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4.本科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2B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浙江省分段平行录取,按招生计划1:1专业平行志愿录取。上海市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
5.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6.进档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同分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不分文理省(区、市)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7. 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招生省(区、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 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9. 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专业主干专业课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考生慎报。
10.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1.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联)考,考生的省级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缺一者不予录取。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区、市)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4)我校在辽宁省批次为艺术类(美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辽宁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 专业课成绩
(5)除辽宁省外其他省份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 + 专业课成绩×40%
(6)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文理兼招或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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