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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规则

更新:2023-09-20 04:02:07 高考升学网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名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17甲5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2022年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规则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9.2万平方米(约合437.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1平方米;生师比17.7;专任教师22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9.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4.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682.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475.9元;图书25.7万册,生均图书58.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除铁道机车专业女生慎报外,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但考生应该充分考虑到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对毕业生的性别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
1600101铁道机车33-8理工
5000
2600102铁道车辆33-8理工
5000
3600113动车组检修技术33-8理工
5000
4600601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33-8理工
5000
556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3-8理工
5000
6600105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33-8理工
5000
7560110焊接技术与自动化33-8理工
5000
8560112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33-8理工
5000
9560103数控技术33-8理工
5000
10560204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33-8理工
5000
115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33-8理工
5000
12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3-8理工
5000
13560308电梯工程技术33-8理工
5000
14560309工业机器人技术33-8理工
5000
15560304智能控制技术33-8理工
5000
16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33-8理工
5000
17600106铁道信号自动控制33-8理工
5000
18600114高铁综合维修技术33-8理工
5000
19600103铁道供电技术33-8理工
5000
20560207新能源装备技术33-8理工
5000
216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3-8文理兼招
5000
22610207动漫制作技术33-8文理兼招
5000
23610119物联网应用技术33-8文理兼招
5000
24600108铁道交通运营管理33-8文理兼招
5000
25630903物流管理33-8文理兼招
5000
26600109铁路物流管理33-8文理兼招
5000
27610215大数据技术与应用33-8文理兼招
5000
28610302移动通信技术33-8文理兼招
5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我校宿费每年800元/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最高4000元/年)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奖励比例可达到40%。

助学金: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困难生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最高不超过105%(辽宁省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各招生省(市)自治区的要求进行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我院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该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

普通类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学院实行无烟校园管理。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454711 62454722

学校网址:http://www.lgz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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