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宣传月期间,由我局和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牵头,会同乌鲁木齐市下的七个区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各社区内以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开展普法讲座等形式进行知识产权普及宣传。
宣传周期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乌鲁木齐海关等部门,通过有关媒体发布了“自治区度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将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再次引入高潮。
这些典型案例是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乌鲁木齐海关等部门从本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审判或者处理的案件中遴选的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件,涉及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包括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刑事保护的内容,从不同角度充分展示了我区各部门齐心协力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成果。这种“以案说法”的活动对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在宣传周期间,自治区各大新闻媒体和各地、州、市新闻媒体积极参与,深入到宣传周活动的一线进行采访,并及时安排报道,充分发挥了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各地、州、市在宣传周期间,充分调动各种宣传手段,组织得力、协调到位,相继掀起知识产权宣传热潮,热点不断涌现,将宣传周各项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此外宣传周活动在广度上不断拓展,县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在宣传周期间发挥了积极作用,将宣传月活动带入各县区并取得成功。
我局还在乌市主要公交线路BRT 公交车电子显示屏上播放知识产权宣传标语口号;在新疆人民广播电台961新闻广播13:00—14:00企业之声栏目进行了普及宣传。司法厅还与中央广播电台新疆维吾尔语综合频道合作,在4月23日利用“法治热线”栏目举办了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节目,重点宣传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此外还在“法制新疆”网站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通过普及宣传在社会公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得到一定加强。
阿克苏知识产权局联合阿克苏日报、地、县(市)电视台,广播电台、阿克苏零距离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屏幕等媒介发布公益广告,开辟宣传专栏,进行专题宣传报道;进行普法测试等系列活动,有效扩大知识产权在社会中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知识产权、提高大家认同知识产权、接受知识产权、参与知识产权的意识。博州知识产权局会同五师知识产权局、博乐市知识产权局及博乐市相关企业共60多人联合在博乐市体育中心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咨询活动。精河县、阿拉山口市及温泉县知识产权局也分别在市(县)区繁华地段组织开展了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出动干部职工1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近4000份。博州精河县、阿拉山口市及温泉县知识产权局也分别在市(县)区繁华地段组织开展了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出动干部职工1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近4000份。
4月24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通过开展了“开放日”活动,搭建起代办处服务窗口与社会创新主体有效沟通的桥梁,达到了宣传知识产权工作、增进了公众对专利代办业务了解的目的,有效地促进了代办处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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