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nxjyks.cn/
宁夏教育考试院地址:宁夏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教育厅办公楼院内北楼)
邮编:750011
院长:黄鹏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高招处、学考处工作;
副院长:李幸福分管办公室、信息处、自考处工作;
副院长:
副院长:
办公室主任:魏晋惠
办公室电话:0951-5559163,5559162
办公室财务室电话:0951-5559163
高招处处长:贾海生
高招处考务管理电话:0951-5559168
高招处研究生考务管理电话:0951-5559158
高招处成人高考考务管理电话:0951-5559157
自考处处长:贺宏
自考处考务咨询电话:0951-5559166
自考处学籍考籍咨询电话:0951-5559167
自考处教材咨询室:0951-5559162
信息处处长:耿未
信息处咨询电话:0951-5559152 , 5559159
学考处负责人:王治
学考处考务管理电话:0951-5559173
一、概况
宁夏教育考试院成立于2006年2月,是自治区教育厅直属副厅级定额补助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5个副处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信息处、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简称“高招处”)、学历文凭自学和非学历社会教育考试处(简称“自考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处(简称“学考处”)。目前我院人员编制为43人,实际在编在岗43人,长期聘用人员4名。考试院领导班子由4人组成,其中,院长为副厅级,副院长为正处级, 处室领导职数为5正(副处级)、7副(正科级)。
宁夏教育考试院主要承担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统一入学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面向社会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中等以上各类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规定,研制自治区相关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全区中等及中等以上各类教育考试的命题、报名、施考、评卷、录取等工作;开展招生、考试的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承担非学历证书考试、资格考试及其他社会考试的组织实施,开展面向社会的考试服务等。对各市、县、区教育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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