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区作风建设指导方案、建章立制,总结提高(月日-月日)。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要根据本级工作职能,修订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程序等;二要围绕日常管理,修订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法规纪律、义务等;三要围绕检查监督,修订完善相关的督查制度,明确督办、执纪、查处等。特别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最突出的问题,在整改中逐项逐条进行修订完善,在制度建设上有明显提高。
对本次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情况,各单位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总结开展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以及存在的不足,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作为继续推进本单位作风建设的依据。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总结报告报送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区监察局。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职能科室具体落实、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完成机关作风建设各项任务。
(二)加强检查监督。开发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督促检查,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到各单位进行指导、督查;设立投诉中心,公布投诉电话,建立投诉网络,受理对机关作风的投诉,负责直接或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投诉内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人士的监督作用,组成若干小组,到重点单位特别是存在问题较多、对问题不重视、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搞好整改;利用新闻媒体,开设以机关作风建设为主题的社会论坛,开辟专栏,做好全过程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对活动过程中出现边查边犯、边整边犯的,抓住典型,公开曝光,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三)改进机关考核制度。结合开发区实际,积极探索改进机关作风考核制度,及时研究修订相应的机关作风考评方案,尽可能做到定性、定量、科学和可操作。把机关作风表现纳入考核内容,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作风建设的内在动力。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评奖惩机制,对公道正派、务实清廉、讲求实效的干部要予以表彰、奖励和重用,对屡教不改、群众印象差、基层意见多以至影响本地区发展的干部要予以处罚,真正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各镇(街道)、区各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制订本镇(街道)、本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具体方案,并上报开发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