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公安、安监、质监、工商、执法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坚决依法打击。要落实“打非”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积极有效地开展好此项工作。
(三)严肃责任,依法惩处。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凡辖区和系统内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或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要坚决进行甸责任追究。对非法问题突出、连续发生非法生产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查处。
(四)加强宣传,奖励举报。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打非宣传力度,教育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和奖励制度,当地派出所要采取多种形式公开举报电话。公安分局举报电话:,安监局举报电话: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请务于月日前,将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区政府办公室,打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月日上报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