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机构节能规划 (二)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应用。抓好节能工作,加强技术节能是根本。只有不断推进科学技术在节能中的运用,才能保证节约的效能最大化。一是积极应用节能新产品。大力开展公机构“绿色照明”行动,逐步淘汰高能耗灯具(包括t直管型荧光灯和白炽灯),更换为节能灯具;楼梯、走廊、厕所等公场所的照明,应安装节能技术较为成熟的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杜绝长明灯现象。逐步更换公机构办公区内的水龙头、洁具为节水型器具,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二是抓好新技术、新能源试点。完善政策,建立有效的技术支撑体系,通过试点示范,逐步扩大新技术和可再生能源使用范围。鼓励区级公机构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逐步减少和杜绝使用自来水进行绿化和环境用水。
(三)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的全过程监管。区级公机构办公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公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积极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在新建公机构办公建筑中的试点和示范。
(四)提高办公设备节能效果。公机构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对室内温度进行控制。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对网络机房、食堂、锅炉房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减少空调、取暖器、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
(五)大力开展公务用车节能。要通过公务用车各项节能制度、标准、措施的实施,降低公务用车油耗。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路线和用车人员搭配,减少车辆空驶里程,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认真落实派车登记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车辆维修费用和油耗实行单车核算,建立“一车一帐”制度。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六)加强公机构节能采购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公机构能源消耗。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节能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为保证我区公机构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实施,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区级公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一是成立区级公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公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和协调。二是建立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一度用能状况,制定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节能管理或者节能改造措施,保证节能目标的完成。
(二)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一要加大节能宣传力度。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活动。宣传公机构节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和重要意义,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国情,增强节能意识,增强能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人人崇尚俭朴节约,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二要做好节能培训工作。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