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转专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差别比较大,作为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能持特别简单乐观的心态,以为校内转专业可以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整理了青海大学昆仑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条件和要求,以下整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管理工作秩序,进一步加强学籍异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学籍异动,包括:留级、转专业、转学、休学、停学、复学和退学。
第二条 留级
(一)每学年第二学期正常补考结束后,院教学管理部根据《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筛选达到留级条件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本人。
(二)学生接到留级通知后两周内,到院教学管理部领取《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籍异动申请(审批)表1》(以下简称申请表1)(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家长签字同意,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再达不到考核要求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后,交回院教学管理部。
(三)院教学管理部审核并报请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学生持《申请表1》办理相关手续。
(四)留级其他相关事宜根据《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处理。
第三条 转专业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到院教学管理部领取《申请表1》(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家长签字同意后,交回院教学管理部。新生入学时申请转专业的,填写《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二)因疾病或生理缺陷申请转专业的,应出具并附上学院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或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院教学管理部审核并报请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学生持《申请表1》或《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四)转专业其他相关事宜根据《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关于我院学生转专业的补充规定》处理。
第四条 转学
(一)省教育厅集中办理高校学生转学时间为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学院受理转学的时间在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基础上提前7天截止。
(二)外校转入我院 1.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向院教学管理部递交申请,并领取《申请表1》(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家长签字同意后,交回院教学管理部。 2.递交申请时,应出具并附上以下材料:(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 (2)申请转学学生当年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转出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一式一份; (3)申请转学学生在转出学校已学课程成绩,加盖转出院校教学管理部门印章,一式一份; (4)申请转学学生在转出学校期间表现鉴定,加盖转出院校相关管理部门印章,一式一份; (5)转学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3.学院安排申请转学学生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4.经体检合格的,院教学管理部审核并报请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学生本人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带回转出学校,办理后续手续。
(三)我院转入外校 1.申请从我院转入外校的学生,转入学校由学生自行负责联系。 2.申请转出我院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向院教学管理部递交申请,并领取《申请表1》(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家长签字同意后,交回院教学管理部。 3.院教学管理部审核并报请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给学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并按转入学校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学生持《申请表1》办理相关手续。
(四)转学其他相关事宜根据省教育厅《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暂行规定》和《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处理。
第五条 休学、停学
(一)学生申请休学(停学),应到院教学管理部领取《申请表1》(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家长签字同意后,交回院教学管理部。
(二)因病休学的,应出具并附上学院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应征入伍停学的,应出具并附上入伍通知书。
(三)院教学管理部审核并报请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学生持《申请表1》办理相关手续。
(四)休学、停学其他相关事宜根据《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处理。
第六条 复学
(一)申请复学学生,应当在休学期满或停学保留学籍期满的当学期开学前两周至开学后两周内,到院教学管理部领取《申请表1》(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家长签字同意后,交回院教学管理部。
(二)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应出具并附上学院指定医院或其他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已恢复健康;退伍复学的,应出具并附上退伍证明。
(三)院教学管理部审核并报请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学生持《申请表1》办理相关手续。
(四)复学其他相关事宜根据《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处理。
第七条 退学
(一)退学(申请退学) 1.退学(即申请退学)指学生因特殊原因,在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后,自动申请退学的。 2.申请退学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向院教学管理部递交申请,并领取《申请表1》(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家长签字同意后,交回院教学管理部,院教学管理部应安排班主任(辅导员)进行劝读。 3.因疾病或意外伤残申请退学的,应出具并附上学院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4.院教学管理部审核后,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呈院长会议研究决定。
(二) 自动退学 1.自动退学指学生达到或违犯《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有关退学条件和规定的一种处理方式。 2.每学期(学年)始末,院教学管理部根据《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有关退学条件和规定,在部门职能范围内清理达到和违犯退学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呈院长会议研究决定。
(三)未办理完成退学手续离校的,视为擅自离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学院不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负责。
(四)退学其他相关事宜根据《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处理。
第八条 学生本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来学院办理学籍异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到院教学管理部领取《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籍异动申请(审批)表2》办理相关手续,代办人应出具并附上经学生家长签字同意的委托办理书、代办人有效证件或证明。
第九条 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时,学生家长一般应来学院,协助学生现场办理相关手续。学生家长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来学院的,班主任(辅导员)应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核实家长意见,并做好书面记录交院教学管理部。
第十条 学生因学籍异动而缺修的课程,应按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进行补修、考核。
第十一条 学生学籍异动由院教学管理部负责受理、上报,所有涉及学籍异动的有关材料在处理完毕后,由院教学管理部归档长期保存,以备查验。
第十二条 学生学籍异动结果应通报院长会议。
第十三条 学生对学籍异动结果有异议的,依据《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生院内申述管理规定(试行)》提出申述。
第十四条 学院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以学院正式文件为依据,将学生学籍异动结果进行处理,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学院在电子注册中将学生学籍异动结果予以电子标注。
序号 | 专业名称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
2 | 冶金工程专业 |
3 |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
4 |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
5 | 土木工程专业 |
6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7 | 自动化专业 |
8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
9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
10 | 环境科学专业 |
11 | 生物技术专业 |
12 |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
13 | 财务管理专业 |
14 | 会计学专业 |
15 | 工商管理专业 |
16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
1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
18 | 行政管理专业 |
19 | 城乡规划专业 |
20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
青海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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