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往年高考招生工作规定,青海高考加分政策: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等。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3,对连续在牧区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全过程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增加10分投档。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增加20分投档。
4,汉族干部职工由工作地州(县)组织、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央驻青单位、省直垂直管理厅局、省直国有企业等,由其省级主管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由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证明;考生在当地就学经历由就读学校、县教育局证明
5,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增加10分投档。
6,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增加10分投档。
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1、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国家、西藏自治区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二类以上海岛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 以及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海岛工作满10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飞行或者停飞不满1年或者达到最高飞行年限的空勤人员的子女,从事海军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以及在航天、核相关岗位工作满15年,参加全国统考,符合相关院校条件的军人子女,应优先录取。
2、公安烈士、公安英雄和因公牺牲、因公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2018〕27号)有关规定录取。
3、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参照军人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4、军队退出现役的考生和参加全国统考并符合有关院校录取条件的残疾人民警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联合激励制度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并符合相关院校条件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报流程
1、申请时间:高考加分申请一般在高考报名时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地招生部门通知为准。
2、申请方式:考生需要在高考报名表中填写相应的信息,如文艺、体育特长、军训成绩等。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审核程序:申请材料提交后,招生部门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可获得相应的加分。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不同地区的加分政策有所不同,考生需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3、申请加分的考生需注意,加分并不等于录取,其作用仅在于提高录取机会。
青海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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