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规范言行自觉看齐做讲规矩党员心得体会
在这次“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教育月活动中,自己通过学习文件,认真讨论,深刻反思,更进一步地查找出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此外,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我对新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责任感。另外还应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二是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善于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行学习),主动接受先进的知识和经验。当前,我市经济正处于跨越式发展阶段,质监工作繁重,面对复杂形势,我们必须提高驾奴复杂局势的能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学习,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党对我们的要求。
三是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
四是牢记宗旨,勤政为民,加强纪律,切实改变作风不实的面貌。通过学习,认识要大大提高,彻底改进自己工作和思想不相适应的环节,切实加强自己的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务实的姿态迎接新的工作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扶正祛邪,正本清源,彰显了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坚强意志,体现了敢于担当、除恶务尽的政治气魄。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管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了深刻阐述。我们要严格按照关于纪律和规矩的要求去做,用党纪党规约束党员干部的言行,拿起规矩这把尺子,量一量自己的言行,拿起纪律的铁扫把,扫一扫身上的尘土,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对党忠诚是党员的基本规矩
天下至德,莫大于忠。忠诚是衡量人品的基本标准。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要“对党忠诚老实”。这就告诉我们,对于党员来说,对党忠诚老实是政治合格的底线。如果一个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滑坡,不信马列信上帝,参与宗教活动,说什么对共产党有感情,对上帝也有感情;如果一个党员干部在党不忧党、在党不为党,对那些有损党的利益的言行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甚至自己也做出一些有损党的利益的事情来;如果一个党员干部不信组织信个人,把对党的忠诚变成对关系网的依附;如果一个党员干部把对党忠诚作为向组织交换的筹码,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牢骚满腹,甚至贪赃枉法、腐化堕落;如果一个党员干部在危机关头、重大考验面前,动摇、妥协、变节,那么“忠诚”二字从何谈起呢?
广大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始终站稳党的立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要坚持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多说有利于团结的话,多做有利于团结的事,时时处处坚决维护党的利益。要勇于同那些身在党内、心在党外、对党不忠的人,作坚决的斗争。
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既要严守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还要坚持和遵循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既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等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也包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这些列入纪律的规矩是“硬规矩”,是刚性的,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循党章这一总规矩,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这一刚性约束,必须模范执行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国家法律。违反了这些“硬规矩”,就是触碰“带电的高压线”,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甚至身败名裂、贻害子孙。这一点任何人都不能含糊,一定要弄得清清楚楚。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硬规矩”,虽然没有白纸黑字的规定,但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是一种传统、一种范式、一种要求,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特别是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点到的几种“不成文的纪律”,已经说得明明白白,这些也都是硬规矩。一些党员干部在这方面不大重视、不大注意。比如,有的热衷搞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觥筹交错、互通款曲,交一些酒肉朋友,把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搞小圈子当成时髦;有的喜欢口无遮拦、乱评乱议,传播小道消息,乱发议论,在手机上转发一些灰色信息、黄色信息、谣言信息;有的把本应组织上掌握的机密、个人隐私向小圈子泄露,严重违反工作保密纪律,甚至通敌叛国;有的脱岗离岗也不向组织汇报,一到节假日就见不到人了;有的生重病隐瞒、结婚离婚隐瞒、子女家属定居国外境外也隐瞒;有的在干部人事问题上,通过隐喻、暗示等方式,打招呼、通风报信,违反组织原则。对于这些没有明文纪律规定或禁止的,要掂量一下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心里要有这个戒尺,不能装糊涂、打马虎眼。
坚决破除各种盛行的“潜规则”
从现实情况看,“潜规则”积弊甚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审批要“意思”,采购要回扣,看病要“红包”,办事要“门路”,关系网无处不在,人情债易欠难还,各种“潜规则”未必成文却有约束力,心照不宣而有传染性,已成为社会公害。“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这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潜规则”,就像一只无形的手严重影响着人们的言行,让很多人深受其害却又被迫参与,无比痛恨却又心甘情愿被绑架和裹挟。
作为党员干部,要坚决向旧习惯说不,向“潜规则”叫板,逐步压缩“潜规则”的生存空间,使之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对那些信奉“潜规则”的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地“敲打”,及时教育提醒;对那些利用“潜规则”的党员干部,要严肃对待、坚决斗争,使之潜而无门、潜而无用,潜得越深、呛得越苦,最终不敢潜、不想潜。
坚决破除“老好人”现象
现实生活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就是“老好人”现象。“老好人”啥模样?有副对联刻画得很形象:“睁眼闭眼一只眼;你好我好大家好”,横批:“好好先生”,其表现形式很多:一是不说话。在重大原则问题、大是大非面前,“爱惜羽毛”当“绅士”,即使表态也是看别人先说了些什么,然后附和几声无关痛痒的话。二是说好话。奉行“多栽花、少挑刺”,擅长“吹喇叭”、“抬轿子”,无原则地逢迎讨好。三是好说话。无论事情是否符合原则,都说“好”、都说“行”,只点头、不摇头,甚至对违反纲纪、逾越规矩的人和事,也是包着护着、藏着掖着,一旦别人犯了大错后尽放马后炮,当事后诸葛亮,有的还落井下石。四是不作为。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对工作敷衍应付,遇见矛盾困难绕着走,四平八稳当“太平官”。
贪官猛如虎,庸官害如狼。不廉洁、不奉公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不勤政、不有为也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比如个别干部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遮遮掩掩、羞羞答答,把责任推给上面,透支领导信用。这些现象归结起来,就是不讲原则,不讲是非,怕得罪人,明哲保身。“老好人”现象任其蔓延,不仅腐蚀人的思想,庸俗同志关系,毒化党风政风,而且破坏党的规矩,涣散党的组织,消解党的战斗力,其害莫大焉!
范仲淹曾说过:“凡为官者,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党员干部为了事业而坚持原则、得罪人,有时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必须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的纪律、党的规矩的要求,遇事不溜肩、不耍滑、不逢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特别是对“老好人”现象要坚决抵制、坚决反对、坚决斗争。各级党组织都要对敢担当者担当,对那些敢担当、肯实干、不怕得罪人的干部,不能只看得票多少,要综合考核、大胆使用。对那些搞投机、当“老好人”的干部,哪怕得票再高,也不能使用。当前,各项工作十分繁重艰巨,干部能不能担当应是各级党委最看重的。党和人民需要一大批敢担当、善担当的党员干部,他们是党的中坚力量、中流砥柱。为官必须有为,必须有大为,绝对不允许不作为的情况存在。
党员规范言行自觉看齐做讲规矩党员心得体会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体现了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深化。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强化党章党规意识,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一、真抓实学,把纪律和规矩意识“立起来”。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深刻领会党章党规的实质。一是原原本本学深学透。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任务,明确了纪委职责定位,只有原原本本学深学透,才能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通过学习党章党规,明确党的纪律要求和规矩,自觉用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知道我们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二是统筹结合融会贯通。进一步加深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唤醒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等重要论述的理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要把专题学习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各项规定,找准“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进一步查摆和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三是以案促学警示教育。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和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树立纪律和规矩的“红线”意识。
二、强化监督,把纪律和规矩责任“扛起来”。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是树牢责任意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一个整体,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纪委既要协助同级党委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又要监督好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切实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建立覆盖全面的责任网络。今年以来,我们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上考评系统,实行党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网上在线实时申报和审核并确定得分,通过动态监督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三是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实施“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一把尺子,把纪律和规矩执行“严起来”。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立足于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一是回归本职。要把握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不能把严格纪律审查简单地等同于办案,搞单打一。二是转变方式。在坚决立案调查有严重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同时,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三是抓早抓小。要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不能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只重视查办能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坚决克服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倾向,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及时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今年上半年,县纪委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够不上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干部,实施信访谈话10人次,发放信访反映通知书1份,对1名有信访问题的干部实行签字背书。
四、规范制度,把纪律和规矩笼子“扎起来”。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一是着力构建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及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加大治本力度。二是着力推动制度执行。突出解决利用公款存放进行利益输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投资入股等问题;推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三是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围绕近年来发生腐败案件的领域和单位,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要通过纪律审查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压缩腐败行为发生的空间,努力构筑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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