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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

更新:2023-09-20 02:19:29 高考升学网

温馨提示: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以学校公布的数据为准!

一年多少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标准。

  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所在地:山东性质类别:师范类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曲阜师范大学创建于1955年,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设学于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的故里曲阜,在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设有新校区。建校58年来,历代曲阜师大人秉承“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校训,发扬&l...

学校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院校志愿:按“志愿清”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同分考生,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者。

  第十八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专业、数字媒体艺术录取原则为:按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第十九条我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二十条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我校除舞蹈学(体育舞蹈)专业外,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我校不设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三条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四条我校部分学院按学科类别制定招生计划,完成录取。学生入校后,一年级不分专业,实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第一学年末按本人志愿及相关规定在学院内部选择专业,并按所选专业毕业。

  第二十五条学校师范类专业除单独标注的专业外,其他专业按大类招生,采取“分段培养、二次选拔”的模式。对有志从教者,由学校二次选拔后,进行师范类专业培养。

  第二十六条我校软件工程(软件外包)、通信工程(物联网)、贸易经济(网络商务与物流外包)、财务管理(金融与财务外包)四专业实行订制式培养,合格毕业生将由合作方青岛东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协调软脑离岸(青岛)有限公司、朗讯科技青岛研发中心、青岛海尔软件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外包企业高质量推荐就业。

  第二十七条为培养综合素质高,视野开阔,具有良好思想品质与职业道德,扎实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有突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的高级专业人才,我校从2012级本科生开始,举办卓越班,实施“杏坛学堂”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卓越班小班编班,实行导师制,采取协同培养的方式培育人才,全部外聘“211”、“985”高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授课,并优先支持卓越班的学生到国内高水平高校学习交流,包括短期学习、学生交换等,优先推荐卓越班的学生承担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科研、创业等项目和参加专业技能竞赛等,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指标上向卓越班倾斜,优秀学生推荐到国内高水平高校、科研院所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二十八条我校对江苏省必测科目要求为B,选测科目要求为C,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级不得超过3门。

  第二十九条我校在内蒙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关于体检标准

  第三十一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学校奖励资助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帮困助学”与“育人成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实施“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以勤工助学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学校普通本科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爱心基金,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设立、开辟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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