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称,凡本市范围内,今年12月31日前,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18至22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和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各高校年龄不超过23周岁的高职专科学历、不超过24周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应征、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也应进行兵役登记。上述对象统称为适龄公民。
市和区(县)征兵办近期将同有关部门开展兵役法规和征兵政策宣传,同时接受市民咨询。市征兵办兵役登记咨询电话为:62757143、62757242。区(县)政府征兵办地址、联系电话和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上海征兵”政府门户网站(zbb.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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