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条件
户籍发生跨省级、市(州)级、县(区)迁移、已参加养老保险未到龄的人员。
办理材料
一、企业养老保险
(一)市内转移
养老保险手册
(二)市外省内及跨省转移
持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一)市内转移
养老保险手册
(二)市外省内转移
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明细清单)
(三)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明细清单)
三、医疗保险
市内职工医疗保险关系随养老转移。
办理流程
参保人持相关资料
→迁入地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填写《转移申请表》(系统生成)
→上报资料,县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审核合格
→向户籍转出地同级社保机构寄送《接收函》和户籍迁移证明复印件
→户籍转出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打印《审批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户籍迁入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收到《审批表》,确认转移金额到账后,录入信息,建立个账,告知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