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722元作为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数,用以计发当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核定单位职工及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工资的上、下限。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3%;个人:0.7%
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0.%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0.%
缴费流程
参保单位申报→审计稽核科受理初审→业务科复审→审批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1200元、1300、1400、1500元、1600、1700、1800、1900、2000元20个档次。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一次性缴纳。
医疗保险:2%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缴费比例:5.7%
大病互助:6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