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要将社保转入本地,主要有两个步骤:
第一,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原单位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加盖社保公章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持该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即可,剩余的工作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负责转移对接。
另外,社保异地转移也有条件限制:
一、只能转移养老和医疗保险:
1. 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2. 医疗保险: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从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身份证,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备注:医保转移政策刚出台,各省实施进度不一,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二、社保异地转移年龄限制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人员可以即时申请即时办理。但对于男性超过50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想要从户口所在地转入异地的参保人,可由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封存其社保账户,由新工作地社保经办机构帮其建立临时账户,将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将临时社保关系账户转移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按月领取退休金。
最后提醒社保异地转移,对于流动性的外来务工人员做好社保转移手续的衔接,才能保证其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