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珠海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3100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月)300%(20004元)确定。职工工资低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3100元/月)的,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缴费基数;高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20004元/月)的,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月)60%(4001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月)300%(20004元/月)确定。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下限按照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确定,无上限。
失业保险
参加企业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和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751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珠海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751元/月)300%(20253元/月)确定。
珠海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3%,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4%,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5.5%,个人缴1.5%;
补充残保金:公司缴67.96元,个人不缴。
珠海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珠海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珠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906元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照3643元确定。
珠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12%;
医疗保险:2%、5.5%(含生育保险)。
珠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养老保险:(2906×12%)×50%=174元/月
医疗保险:(3643×5.5%)×50%=100元/月
总计:(2906×12%+3643×5.5%)×50%=275元/月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养老保险:(2906×12%)×50%=174元/月
医疗保险:(3643×2%)×50%=36元/月(含生育保险)
总计:(2906×12%+3643×2%)×50%=211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