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2020年社会保险费将按最新缴费标准进行计算,7月启用。最新数据显示,社保缴费最低标准为
2020年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下限:继续执行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321.6元/月
上限: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1523元÷12×300% =17880.75元/月
新的上、下限于7月正式启用,同时对上半年预收的各项缴费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下限3321.6元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社保费(单位:元)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32号),《浙江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33号)文件规定,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1523元,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将在2020年7月启用新的缴费基数。
2020年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下限:继续执行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321.6元/月
上限: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1523元÷12×300% =17880.75元/月
新的上、下限于7月正式启用,同时对上半年预收的各项缴费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