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个人缴费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6%。
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100%为基数由参保人员根据自己情况选择。
单位缴费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4%,个人0.6%;
工伤保险单位0.7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不缴费。
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以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