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019-2020年商丘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职工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月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按2018年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575元)核算,最高缴费基数按照300%为13725(4575×300%)元,最低缴费基数按照 60%为2745(4575×60%)元。
即2018年度商丘市在职职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745(4575×60%)元,上限为13725(4575×300%)元。
2019-2020年商丘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6%,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2019-2020年商丘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