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019-2020年本溪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自1月1日起,本溪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辽宁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最低最高基数。
最低缴费基数为2018年辽宁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2880.6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2018年辽宁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即14403元/月,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自1月1日起,本溪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本溪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最低最高基数。
2018年本溪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9751元(月平均工资为3313元)。
最低缴费基数为2018年本溪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1988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2018年本溪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即9939元/月,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2019-2020年本溪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2019-2020年本溪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