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牡丹江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只有牡丹江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自行缴纳社保。
单位缴费
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34120元,达到了38167元。
个体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按全省平均工资的20%缴纳。
我市个体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具体划分为三个缴费档次:
一档按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计算,年缴费额是7633.44元,比去年提高809.4元;二档按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计算,年缴费额是6106.80元,比去年提高了647.64元;
三档按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年缴费额是4580.04元,比去年提高了485.64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0%
生育保险单位:0.6%:个人:0%
缴费流程:
1、委托银行收款
2、单位自缴
3、地税代收
办理地点:
省、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牡丹江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区坐在机构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