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申请是其第一步。如何申请社保卡异地转移是很多人不了解的,下面是本网站小编整理的异地社保转移手续问题,仅供参考。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持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至市社保征缴中心或各分中心办理。
对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原参保所在地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的资金后,办结有关转接手续。
对不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市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其养老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参保地。
对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持原参保所在地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市社保征缴中心(含分中心)办理。
对符合转入接续条件的,合肥市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对方发来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及转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后,办结有关转接手续。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办理社保转入时,女同志满40周岁、男同志满50周岁为本市户口的需携带户口本,为非本市户口的需在合肥市缴费满10年或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才可办理转入手续。
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时,属单位参保缴费的,在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含分中心)办理;属个人参保缴费的,在其参保的个体社保代理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