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以下是咸阳补缴社保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补缴条件
未按规定预缴和在申报期内未及时办理基数核定及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市社保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对因单位欠费原因导致未按期办理退休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养老金核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2015年当年达到法定退休或享受待遇年龄的人员,需及时至市社保局补缴保费。
补缴材料
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密封人事档案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非本市农业户籍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
补缴流程
单位办理—已经工作
1、单位经办人到咸阳市劳动保障局“异动申报”窗口打印断档补缴单
2、个人持业务单据到指定银行缴费
3、缴费后持银行回单到咸阳市劳动保障局打印收据。
个人办理—暂无工作
1、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咸阳市劳动保障局“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窗口打印业务单据
2、到银行缴费
3、缴费后持银行回单到咸阳市劳动保障局打印收据。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咸阳市秦都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渭阳中路1号
电话:(029)33229120
咸阳市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康乐路20号
电话:(029)8701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