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以下是佳木斯补缴社保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补缴条件
(一)黑龙江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二)具有黑龙江省户籍,曾在黑龙江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
(三)具有黑龙江省户籍,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补缴材料
1、新增员工的《劳动合同》
2、参保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停保人员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其它有效证据
4、个人人事档案,填写《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5、有关工资调整资料
6、相应填报新参保人员、系统内转入增加人员、减少人员、基数变更等申报表一式二份
补缴流程
1.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2.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3.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
补缴地点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 市政府一号办公楼
同江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障局
地址:同三公路附近
补缴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