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以下是南宁补缴社保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南宁市社保补缴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所在地是南宁市,在我市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带身份证到前台办理。
2、非南宁市户籍,与南宁市的单位签订了有效的劳动合同,单位帮您参保后,本人带身份证到前台办理补缴。
3、如有居住证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南宁市补缴社会保险,带居住证和身份证到前台办理。
南宁市社保局城区管理部的地址:
青秀区
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电话:2800185
兴宁区
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展览馆附近) 电话:5610560
西乡塘区
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3169352
江南区
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 电话:4813275
良庆区
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市民中心 电话:4724819
邕宁区
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 电话:4792351
东盟经济开发区
武华大道35号人力资源市场3楼 电话:6396026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东盟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