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低保户标准及申请条件规定
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持有相关户籍材料;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居民;
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本地区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二、低保户的的分类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江苏最新低保标准: 南京:7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并轨,统一提高到700元/月 常州:7月起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其中—— 溧阳市、金坛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月590元(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300元)。 武进区内潞城、丁堰、戚墅堰三个街道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月670元,武进区内其他乡镇(街道)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月620元(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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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徐州市民政局获悉,该市今年将再次提高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至每人每月558元,较去年提高了9.4%,孤儿及“三无”老人供养标准也同步提高。据介绍,从7月1日起,徐州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此前的每人每月5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58元,月增48元,主城区(含鼓楼、云龙、泉山、开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40元,月增30元。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查看更多
镇江市长朱晓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城乡低保提标等工作。会议认真听取了关于提高镇江市城乡低保标准的情况汇报,强调指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事关民生改善,事关社会和谐,必须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保障对象的调查摸底、信息核对和审核把关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切实把实事办实。会议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市区范围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各辖市参照执行。...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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