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那么钦州社保转移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转入:
1、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
2、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未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在我局的参保人员且户籍不在广西的,不能办理转入手续
转出:
1、已停止参保且无欠费
2、携转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的《钦州市区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办理材料
1、市内转移,调出单位必须凭调函在当月办理转出手续;调入单位须持当事人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手册》办理转入手续。
2、转出本市的,调出单位必须在当月25号前持有关部门开出的调函、当事人社会保险手册等办理转出手续,同时须提供调入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的名称、银行帐户和基金接收函。
3、转入本市的,调入单位须持当事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手册》、社会保险金转移单。一寸免冠头像相片一张等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社会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