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由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天津社保卡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社会保障卡初始密码为:
制卡行为中行的:身份证第12-17位
制卡行为农行的:111111
制卡行为农商行的:888888
制卡行为邮储银行的:账号后6位
制卡行为建行的:955330
工行、天津银行、广大银行无密码。
温馨提示:天津社保卡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至发卡银行网点激活时候,应修改社保卡初始密码
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
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可在服务银行指定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并进行密码重置,以确保个人金融账户安全。
在未办理金融功能激活的情况下,不会影响持卡人看病就医。
(一)社保卡申领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由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到制卡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激活启用。社保功能也可以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全省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激活启用,还可以在“天津人社”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人脸认证后激活启用,社会保障卡才能正常使用。
(二)参保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本人办理的,按制卡银行规定进行办理。
(三)参保人在省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第一次使用社会保障卡(如:就医购药、金额查询)后,原医疗保险卡自动作废。原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待遇信息(包括个人帐户信息)不会变更。原医疗保险卡和社会保障卡只是作为身份认证凭证(本条是省本级特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作删除或修改)。
(四)参保人在未启用社会保障卡前,原医疗保险卡仍可正常使用。原医疗保险卡发生损坏、遗失等,不再重新制作,参保人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应尽快启用(本条是省本级特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作删除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