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企业养老保险属省级统筹,全省各地区缴费基数一致。2017年湖南省企业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根据湖南省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491)确定,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347),最低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2695)。其中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通常分两档,即上一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100%(4491)或60%(2695)。
(1)企业在岗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计算方法
缴费基数×0.27×缴费月数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计算方法
缴费基数(省平工资100%或省平工资的60%)×0.2×缴费月数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全年缴费金额:最低档次为6468元,高档次为10778.4元。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单位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邵阳市发布的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的,以邵阳市发布的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邵阳市发布的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300%的,以邵阳市发布的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300%为缴费基数。邵阳市发布的度平均工资标准为4361.2元/月。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2913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