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 我市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140元。2017年度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62140元为年度缴费基数。职工工资高于缴费基数3倍及以上的以3倍作为缴费工资计算缴费金额,低于缴费基数60%的,以60%作为缴费工资计算缴费金额。
据榆林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根据榆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结合目前榆林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的运行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进行了调整。
华商报记者算了一笔账,如市内某
有200人,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为4000元,政策调整前企业全年需缴纳医疗保险费76.8万元,政策调整后全年需缴纳医疗保险费57.6万元,一年减轻企业经济负担19.2万元。
“实施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率后,职工享受的医保待遇水平不降低。”榆林市医保中心负责人表示,这一措施将有效降低榆林各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推动企业实现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