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1.5%。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5%到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可根据经济发展和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作适时调整。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1%,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
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
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
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
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8%,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8%。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对工作,于6月29日早8时正式开始。安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36元,最低缴费基数为194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9708元。
一、核对时间
缴费基数核对开始时间为6月29日早8时,结束时间为7月8日早8时。
二、核对要求
(一)规范后缴费基数无误的,申报单位不再做任何操作。
(二)规范后缴费基数与单位申报不符的,申报单位应修改缴费基数,进行保存提交,然后打印纸质文档盖章后连同有关材料报送社保经办机构,凡未按时报送纸质文档的,视为缴费基数无误。
(三)各参保单位必须按时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对提交的相关报表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于少报、瞒报、漏报工资收入总额的单位,一经查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市直参保单位申报地址
(一)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电话:5117659
地址:安阳市解放路108号社保局一楼大厅
(二)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电话:2276318
地址:安阳市安漳大道8号市劳动保障中心三楼
(三)安阳市工伤保险中心电话:2940023
地址:安阳市安漳大道8号市劳动保障中心六楼6618房间
(四)安阳市失业保险中心电话:2299325
地址:安阳市安漳大道8号市劳动保障中心八楼8618
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