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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绍兴社保个人缴费比例新政策规定

更新:2023-08-10 01:56:04 高考升学网

绍兴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绍兴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2018年绍兴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绍兴个人社保缴纳比例是多少?本文小编整理了最新的绍兴社保缴纳比例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对你有帮助。仅供参考!

自2018年6月至5月,绍兴市越城区(高新区)及市直开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5274元和3055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5274元和5092元。凡此前单位申报2017年实际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8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确定,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平均数确定。辖区内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在每人每月733元、916元、1832元、2749元四个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档次中选择一档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254元。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总额的参保单位,按该职工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确定。

从6月1日起,越城区社保中心将对1.93万余户参保单位、36.4万余名参保职工,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企业单位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单位当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单位月缴费基数若低于实际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的,以实际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确定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按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缴费基数。以工资总额确定后的缴费基数小于用人单位实际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以单位实际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

职工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简称缴费工资)计算确定。职工月缴费工资高于上年全省月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4096.25元)确定,低于上年全省月职平工资60%的,按60%(2819.25元)确定。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确定。职工月缴费工资高于上年全省月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4096.25元)确定,低于上年全省月职平工资的,按上年全省月职平工资(4698.75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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