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嘉兴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浙江省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15280元/月)确定,下限按照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60元/月)确定。(月缴费基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个位数为零)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按照4977元/月确定。
2018-嘉兴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统账一) :公司缴5%,个人缴1.5%;
医疗保险(统账二) :公司缴7%,个人缴2%;
2018-嘉兴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