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后台经常有人问保保,跨省换工作后,社保怎么办?如何转移。给人回复,手续不可谓不复杂!一发就是一大段话,养老、医疗、失业手续还不一样。以前的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后,社保转移接续特别的繁琐,经常要两个城市跑上几趟,不过,这下好了,为解决这一问题,人社部征求意见稿优化了相关办事流程,社保转移也将简化。个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进行封存,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那么上海地区社保转移手续和流程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上海社保转移的一些新政策,可供参考!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2018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上海市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1396元和4279元。
今年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的社保费缴费基数为4279-21396元,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基数都为4279元。
(一)补缴条件
1、因未及时申报缴纳6个月以内社会保险费的;
2、因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3、根据“居转户”政策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缴材料
1、因未及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招(录)用、聘用材料复印件;
2、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
3、根据“居转户”政策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社保补缴办理通知单》。
非上海市户藉人员失业后,可提出申请,将失业保险金转移到失业人员的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领取。请您携带身份证,退工证明、户口簿到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失业保险部门申请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