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后台经常有人问保保,跨省换工作后,社保怎么办?如何转移。给人回复,手续不可谓不复杂!一发就是一大段话,养老、医疗、失业手续还不一样。以前的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后,社保转移接续特别的繁琐,经常要两个城市跑上几趟,不过,这下好了,为解决这一问题,人社部征求意见稿优化了相关办事流程,社保转移也将简化。个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进行封存,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那么福建地区社保转移手续和流程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福建社保转移的一些新政策,可供参考!
(1)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福建省内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指南
一般情况下,福建省内养老保险转移需要根据以下几个步骤进行办理,具体如下:
1、参保人员新参保登记。
参保人员流动到新的地方,在城镇就业时,在新的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登记。
2、打印个人账户清单。
参保人转移养老保险时,需要把个人养老保险的账户清单详细的打印出来,用来证明参保人已经参保以及参保的详细情况。
3、受理转入申请。
参保人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由他们进行审查。
4、符合转入条件, 出具《转入联系函》。
参保人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参保人的转入申请后,经过当地机构的审查,符合条件之后会开具一张公函。其目的是联系告知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5、申请转出、提供清单和转移函。
参保人向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出申请,并由其提供清单和开具转移函。目的是联系告知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6、接收《转入联系函》、核对个账清单。
经过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接收《转入联系函》并核对好参保人的个账清单。
7、参保关系转出,出具《转移信息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转移信息表》。
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出后,把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并出具《转移信息表》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的程序。
8、联络核实,接续关系。
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新单位联络核实有关情况,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参保地,接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