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社保卡网上激活方法及登录初始密码余额查询
咱们平常手里发放的社保卡全称叫做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是咱们每个人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朋友对与宁波市社保卡的作用不是很了解,对于宁波市社保卡激活没激活的区别更是模糊不清,今天咱们就一起了解一下宁波市社保卡的作用以及激活的相关内容,就当作是一次小科普一起来分享学习一下。
宁波市养老保险查询:
注:一、个人帐户查询密码统一被初始化(包括第一次查询人员),请使用初始密码1234查询(请立即修改),原网站个人帐户查询密码失效。
二、养老保险查询范围:在市中心、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开发区、保税区、科技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度假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或企业离退休(职)人员。
三、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原因及处理办法:
1、身份证号码重复:
1)
一人多帐户。主要原因:职工未及时办理个人帐户转移手续。请及时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妥个人帐户转移、合并手续。
2)
身份证号码重复。发现此类问题,请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确系本人身份证号码重复的,请到公安户籍中心申请变更身份证号码。
3)
两保人员:政策允许两保人员有多个帐户存在。2010年起将自动消失。
4)
用人单位申报时填写错误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录入错误。发现此类问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更正手续。
2、提示未进入本系统或身份证不存在或银行帐号不存在:
1) 身份证号码或银行帐号输入错误。
2) 属于查询范围以外人员。
3)
身份证号码与系统中记录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4) 更换银行帐号,但未到相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帐号更改手续。
5)
变更了身份证号码,但未到相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身份证号码更改手续。
6) 属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7) 属于港澳台地区或其它外籍员工。
四、养老个人帐户从查询范围以外转入的,转入在每年4月底之前其转入的缴费年限反映在累计缴费年限中;转入在每年5月以后的,其转入的缴费年限不反映在累计缴费年限中。
五、为保障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数据的安全性,公网与内部业务网络物理割断,您查询的养老保险帐户非实时数据,系前二个月的信息。
宁波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
办公地址 | 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 | |
总机 | 0574-83865114 | |
传真 | 0574-87295471 | |
政策咨询、投诉举报 | 0574-12333 | |
个人帐户查询 | 0574-87292000 | |
邮箱 | ylzx@zjnb.lss.gov.cn | |
邮编 | 315000 | |
指路 | 公交3、6、12、503、363、518、809、821、501、516 |
社保卡功能:
1、电子凭证功能
持卡人参加社保的证明,并可凭社保卡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
2、信息记录功能
在社保卡内或相关后台系统记录个人基本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键业务信息。
3、自助查询功能
通过社保卡在自助服务一体机或其他服务渠道连接后台系统,方便持卡人查询个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信息及办理相关业务。
4、就医结算功能
(1)、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刷卡就医购药。
(2)、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外地就医或异地居住定点就医手续后,持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以在浙江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就医结算(特殊病种暂不支持)。
5、金融应用功能
通过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办理存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业务。持卡人可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实现社会保险费缴纳和待遇领取。目前,社保卡应用主要集中在医疗保险业务中,作为个人享受各类医保待遇的凭证,多种医保待遇资金已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支付。
(1)、参保人员在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后,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的资金优先转入参保人员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2)、医保历年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上一医保年度参加职工医保个人按月缴纳的2%部分,这部分资金将在每年5月份转入过职工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3)、医保历年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近亲属或配偶上一年度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经过亲属关系关联后,这部分资金将在每年5月份转入职工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4)、参保人员符合城镇职工医保综合减负待遇享受要求的,综合减负补助的资金将在每年7月转入参保人员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宁波社保卡使用常见问题:
1、统筹区变更后,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社会保险关系流动转移使用同一张社保卡,不再需要“换个地方换张卡”,只要随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社保卡到就近社保卡经办机构办理统筹区变更手续,即可继续使用原参保地发行的社保卡。
2、社保卡遗失后如何补办?
社保卡遗失后,持卡人应及时拨打挂失电话进行社保功能的临时挂失,并同时拨打社保卡对应银行服务热线进行金融功能的临时挂失。临时挂失后,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就近社保卡经办机构办理补办手续;临时挂失后又找回社保卡的,也应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社保卡到就近社保卡经办机构办理解除挂失手续。以上情况,本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的,可由代理人携带本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为办理。
3、社保卡补换可在哪办理?
社保卡的挂失、损坏等日常事务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居住地就近化管理。
4、领了社保卡后,原医保卡还能用吗?
参保人员领取社保卡后,如果在定点机构就医购药时第一次成功启用了社保卡,原医保卡(或IC卡)就自动注销,不能再使用了。
5、持社保卡就医需要密码吗?
社保卡社保功能设置统一的初始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000000”,目前市内医保就医暂无需使用密码结算,在市外(浙江省内)的医保就医需凭此初始密码结算,如连续6次输入错误密码,将造成锁卡,持卡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社保卡至我市任一社保卡经办机构办理密码重置手续,社保卡金融账户的密码按照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社保卡金融账户如何激活?
由于各类医保待遇资金通过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支付,建议参保人员领到社保卡后,由持卡人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和社保卡,到社保卡金融账户对应银行的就近网点柜面,按照银行的规定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激活的初始密码分别为:建行为955330,中行为身份证号码12-17位,宁波银行为身份号12-17位,农业银行为111111,工行、浙江农信、邮储无初始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