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呼和浩特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4.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5.参保职工单位工作满一年,从缴费之日起满6个月。
生育保险
呼和浩特市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女职工申报材料:
1.医疗费用收据;
2.诊断证明书;
3.出生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剖腹产的出具病历;
6.领取独生子女证,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7.生育二胎提供准生证;
8.本人中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
二、男职工申报材料:
1.配偶生育后医疗费收据;
2.男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4.本人中行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
三、计划生育申报材料:
1.医疗费收据;
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病情诊断证明书;
4.引产病历;
5.本人中行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
呼和浩特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提出申请
2、医保中心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
3、核准人员审查
4、领导审批
呼和浩特市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钱
1、正常产支付2000元,难产支付3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500元,怀孕不满3个月流产的支付300元,怀孕满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或进行节育手术的支付500元,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支付1000元。
2、职工实施计划生育绝育手术,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最高不超过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