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丹东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相关人士。(即在合法的年龄按照国家规定领取结婚证,在婚内生育的第一个或者是第二个孩子即可享受!非法律承认生育的孩子,不予以报销!)
2、在分娩之前,用人单位已经连续给参保人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半年以上!(根据地区的不同,政策也会有所不同,有些地区要求一年以上,具体的时间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3、按照国家标准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1%的人员!
丹东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必备材料:
参保人的身份证、医保卡、医保手册、收据、诊断书、费用明细外;
选择材料:
(1)引产者提供《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
(2)生育者提供《一孩(多孩)生育登记单》、《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病志复印件;
(3)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提供医保手册、医保卡、《一孩(多孩)生育登记单》、《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异地生育提供《丹东市城镇职工异地生育审批表》;
(5)转诊者提供《丹东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转诊审批表》。
丹东市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由用人单位填报《丹东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并持相关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并同时申领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男配偶护理津贴。
丹东市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1)正常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1700元 (含产前检查费400元);
(2)难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2200元(含产前检查费400元)。
温馨提示:享受难产生育医疗费补贴仅限于臀位牵引术、产钳助产术、胎头吸引术;
(3)剖宫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2800元(含产前检查费400元);
(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增加300元。鞍山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
(5)妊娠3个月(12周)以下流产(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药物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200元;
(6)妊娠3个月(12周)及以上,7个月(28周)以下引产或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