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2020年桂林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并在发生费用前按政策要求按时足额连续缴费9个月以上的参保人。
2、女职工因分娩、放(取)环、绝育、复通术、人流、流产、异位妊娠、葡萄胎等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
3、男职工的配偶生育而没有享受国家有关生育补偿待遇的。
4、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限为费用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逾期不予办理。
2020年桂林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发票为原件(非医保刷卡记账发票或复印件),其余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
其余材料指:
1、《桂林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填写盖章);
2、按不同申请项目准备材料。
(1)女职工分娩:女方身份证、现金发票、出院证、出院小结、准生证、巨大儿提供出生证;
(2)男方补助:男女双方身份证、现金发票、出院证、准生证、女方无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村委会证明;失业证;女方没有享受待遇的其它证明)、单位意见栏中写明女方姓名及基本情况;
(3)放(取)环、绝育、复通术:女方身份证、现金发票、病历、手术证明(医院病假条)或出院证、出院小结;
(4)人流、住院保胎失败流产:女方身份证、现金发票、病历、手术证明(医院病假条)或出院证、出院小结、住院保胎失败流产需提供费用总清单、计划内流产提供准生证、计划外流产提供结婚证;
(5)异位妊娠、葡萄胎:女方身份证、现金发票、出院证、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结婚证;
桂林生育保险
2020年桂林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初审(10个工作日)→复核(5个工作日)→结算科支付(5个工作日)
1、打印《桂林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回执单》一式两联,经办人核对后签名,第一联结算科留存,第二联交予经办人;
2、医疗费用审核;
3、医疗费用结算;
4、分管领导复核;
5、打印《桂林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结算科留存,第二联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转交财务科;
6、财务科根据参保人或经办人预留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转账。
2020年桂林生育保险多少钱
(1)参保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分别按顺产13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2100元的标准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报销。
(2)参保女职工计划内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400元;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支付800元;因疾病原因终止妊娠的,按前述规定执行。
(3)参保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和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分别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100元、400元、600元。
(4)参保女职工计划内怀孕因先兆流产住院保胎失败流产的医疗费用,参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相应费用:其怀孕不满4个月,费用在400元以内的,支付400元,费用在400元以上至2500元以内的部分,报销70%;其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费用在800元以内的,支付800元,费用在800元以上至2500元以内的部分报销70%。超过2500元以上的费用由患者自负。